第(2/3)页 还有毛呢大衣和针织的羊毛外套等两套衣裳。 而给妹妹挑选的则是潮流的短款亮面羽绒服,颜色是白色,年轻时尚、活力四射。 再加上军绿色的派克大衣,潮流颜色搭配着和谐的内搭,显得非常的活泼跳动。 最后,便是一套卫衣加上休闲裤的组合,倒是挺适合上学逛街时候去穿。 高远看了看之后,向姑娘简单地描述了一番其他三人的体型。 姑娘一听,急忙开始调配去了。 然而在隔壁,先前高远所去的那家服装店内,店员看着自己同事走了过来后,不禁嗤笑了一声:“哎!我跟你说啊,刚才又来了个乡巴佬穷光蛋。” “他进来的时候……你是不知道啊,他那身上的衣服,散发着一股味道,衣服看着都洗得发白了,估计好几年都没有买过新衣裳了。” “就这穷酸样,还来到咱店里?哼,要我说,这人肯定又是来试衣服,随后准备拍个照就走人的!” “你说,现在这些人怎么这么爱装呢?没有钱来个屁的奢侈服装店呀。” 店员一听,嘴角一撇,随后好奇问她:“你说的那人,是不是穿着蓝色有些发白的牛仔裤?加上黑色外套?一头碎发,长得倒是还挺帅的?” 女子一听这话,急忙回应着:“啊对对对,就是他!咋,你刚才也见过了吧?是不是很穷酸?” 女子稍显犹豫,随后说道:“穷酸倒挺穷酸,不过……我看他在隔壁盟可睐店里呢?” “啥?去盟可睐了?那里可是比咱们还要贵的!这人还真是会挑地方……” “不行,我要过去拆穿他,到时可千万不能让他把那些衣服给试了,弄脏了,到时候人家隔壁的店员可就不好卖了。” 说完这话,她迈步向外走去,那名同事反倒留了下来,毕竟还是要有一人来看店的。 而在隔壁盟可睐店里,店员终于将一连12套衣裳全部都调配完毕。 高远甚至已经穿上了店员为自己挑选的针织衫加上休闲裤这一套装,穿上去格外的贴身舒适。 要不说有些衣服贵,真是有贵的道理。 这就是比自己先前身上所穿的那一套一两百块钱的地摊货要舒服得多。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