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秦叶道:“地主人金爷爷正好认识。” 金明问:“谁?” 他回答道:“金爷爷的好朋友,厉俊良。” 金明瞬间抬高了些许下巴,眼前一亮:“好,没问题,他就在海城,明天我带你们过去。” 厉俊良是金明多年的好朋友了,尽管两人一个从政,一个从商,但这么多年,情谊从未变过,当年厉俊良在生意上跌了个跟头,还是金明不惜倾家荡产把他给拉起来的。 这个面子,厉俊良非卖他不可。 随后金明夹起一大块鱼肉往秦叶的碗里放,气氛霎时变得融洽:“就这么一件小事,我不问你还不说?” 抬手接下鱼肉,秦叶不温不火地说:“人情这种东西,是有数值的,用完就没有了。” 他的言下之意,是指厉俊良欠金明的人情。 当年金明拉厉俊良的这一把,可熬了不少年的苦头,就这么轻易用了,往后若是有更大的用途,岂不是浪费? 比起靳乔衍的再三权衡,金明看得比他更开:“人情这种东西,如果能换成数值,帮很多的家庭跟孩子,也就值了。” 丹凤眼有着半秒的闪烁,再次明亮的时候,里面已经恢复平静。只听得他说:“好,拜托金爷爷了。” “小事一桩,吃吧。” 吃完酸辣鱼锅,一箱啤酒也喝完了,金明累了,毕竟是上了岁数的人,先回房休息,秦叶则一直记着金明说的那句话,内心有着波澜,暂时没有困意。 手里拿着刚从冰箱里取出来的啤酒,坐在别墅的院落上,抬头望着漫天繁星。此时他没有看星星看月亮的浪漫情怀,只是望着这片星空,心情能够格外平静。 这几年来,他习惯了快节奏,快速拿下各种各样的订单、快速快速跻身并列前茅,甚至在与周以沫结婚都是快速的。 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这样气定心闲地坐下来,看看天空,静静地感受时光在指缝间缓缓流逝,而不是在表盘上快速的转动。 “喜欢这里?”身旁坐了一个纤细的身影,周以沫将他手中的啤酒瓶拿过去,喝了一口。 她的酒量不是很好,但喝啤酒还是能应付的,所以到现在仍是醉意全无。 侧目看着她仰望星空的样子,他应道:“嗯。”只要有她的地方,他都会喜欢。 周以沫没察觉到身旁人的专注,看着星空在想那颗是秦叶的星座。 嘴上漫不经心地说:“那等我们老了退休了,问问金爷爷旁边出租不。” 秦叶口吻平淡:“好。” 周以沫不过是半开玩笑的话,听他回答得认真,轻诧地扭转过头。这一转,四目相对,她看见了微冷的眸子底下涌动的情深款款。 厉俊良住的地方离金明的别墅并不远,开车十分钟就到了。 在路上秦叶买了些伴手礼,听金明说厉俊良没别的喜好,就爱喝茶,又特意买了厉俊良喜欢喝的茶过去。 求人办事,还是要放低身段的。 城北那片地很大,依山伴水,非常适合创办学校,放眼整个海城,没有比这块地更合适的地方。 来之前金明已经提前打过招呼了,下了车,就看见厉家的保姆等候在家门口,见几人进门,带领他们进入客厅。 第(2/3)页